2013年2月11日 星期一

2011年六月的探访回忆[10 ]重回沂南

    马路上人越聚越多,众人围着现场,七嘴八舌地议论着。不一会,交警和警察都来了,看我身体没什么大问题,交警带两位司机离开去处理交通事故,让我跟警察到派出所,处理我的抢劫案。

    这里是山东郯城红花派出所的辖地,我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是12点半,心里飞速地计算着:这里到沂南县大约2个半小时的高速车程,我大约是8点多被劫持上车的,那几个沂南人,劫持着我在国道上整整开了将近4小时!

   到了派出所,我拒绝回答我的姓名和其他身份资料:假如警察知道我来山东的缘由后,尤其是知道了陈光诚的名字,可能会通知我们当地警局,我很担心他们因此拒绝立案和介入。我的情绪很暴躁,我说我忘了我的名字,我只记得我被抢劫了,案发地是在沂南县城里,也许,到了案发所在地,其余的事情,我就能想起来了。
   
       派出所处理我的事情是三个警官,一个派出所的值班所长,一个小刑警,他们相互对视了一下,又转头意味深长的看着我。我也突然平静下来了,说,这个事情不归你们管,你们为什么要多问呢,我觉得,其实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最好,我并不想找你们麻烦。根据你们案件管辖地的原则,这事可以归沂南县公安局管,我也要求你们移交案件,移交了我以后,决不找你们任何麻烦。你们为什么要多找事呢?我以后盯着你们,要你们破案,抓人,有意思么?我叫何培蓉,是一名教师,我在沂南县县城被抢劫并遗弃到你们这里,我的身份证没带,但是,我可以告诉你身份证号码,我觉得你们什么都不调查比较好。

      警察说,不调查,怎么可能呢?这个案子,这么混不过去的。我告诉了他们我身份证号码,几个警官出门出去查我的身份资料,研究如何解决去了。

     一会儿,警官回说,没问题,可以把我移交到沂南县。并征询我的意见,”明天早上出发如何?“我态度坚决说:“不行!现在就出去,不要过夜,立刻就回到沂南县。”

    警察看着我思考着,同意了我的建议,立刻就走。但是,让我稍等一会,需要等派出所的车回来,让两个当夜值班的警察送我去。

    两点半的时候,我们准时出发了。嗯,我就是要当夜回去!我希望我和那帮抢劫我、并把我仍郯城的人,在差不多的时间,前后脚一起回到沂南县。

     我要用这个行动告诉这帮人:这个办法对我也不起作用!抢劫,扔人?仍不掉的,这招没用。沂南,我一脚插进来,就不会退回去。

    上了高速路,我心情好了,我跟警察说,你们不是想了解什么事情么?我可以说啦。警察回头望了望我,慢慢的说, “我们什么都不想听。” “哦,好吧,那我就闭嘴了我悻悻的回答。

      这两个警察也不认识去沂南的路,坐在副驾驶的把地图翻出来看在哪里下高速,我们需要在清沱” 下高速,“清沱”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地名。

    下了高速,转向国道,漆黑的夜里,路旁闪过一行行的树木,大约半小时后,树木变成了房屋,我们进了县城了。警车开到了一个十字路口,警察停了车,摇下车窗,回头问是这里么?我从车窗里张望了一下,回答。其中一个警察点点头说,沂南县城只有一个派出所”  他对令一个警察说,他大约记得在哪里,可以指路。

    车在一个坡道停下了,两个警车下车进去,嘱咐我待车上。一会,警察出来了,不是城区派出所管辖,而是鉴湖派出所的辖区,就在沂南县政府大楼的隔壁。

    车停进了界湖派出所的大院,我和两位警察下了车,警察先进去交接我的案子,我坐在大门口的值班室里等。一会,鉴湖派出所的一个刑警过来了,皱了皱眉头:这个案子虽然可以归案发地派出所管,但是,应该他们红花派出所移交到郯城刑警大队,再由郯城刑警大队移交我们刑警大队才对,现在派出所直接移交过来,这也不合程序。我们不能接受这个人! ” 

    跟在后面的红花派出所的警察听到这些话,涨红了脸,冲到我面前,用手指着我的鼻子,问:"是不是你主动要求在事发所在地的鉴湖派出所报案的?"我猛点了点头,大声地回答:"是!"

    警察说完,掉头就朝门口走,边走边说,我走了,人交给你们了。“ 

    我心里很乐,把手掌微微伸出四根手指,对着红花派出所的警官的背影晃了晃,做了个再见的手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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